辭職通知書/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模板)

2015年7月14日15:29:30勞動文書20,23310字數 1560閱讀5分12秒

辭職通知書/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模板)

前言

許多用人單位在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對勞動者聲稱辭職需要經過單位批準,否則視為曠工不發工資。但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等法律條款之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批準,勞動者只需要盡到書面通知義務(試用期內,法律未規定書面形式,但出于保存證據需要,最好使用書面形式)。

較好的通知方式是通過快遞(收件人:XXX公司),詳見另文《快遞送達,你往哪里逃》。

 

模板一:正常辭職情形(不可申領失業金)

辭職通知書

XXXXXXXX公司:

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與建立了勞動關系,至今已在單位工作了XX個月?,F由于個人原因,本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本人將于30天(在試用期提出辭職,最短為3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找員工做好接替工作,本人也會在30天(3天)內做好工作交接。

屆時還請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本人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此致

XXX(手寫簽名)

????????????????????????????????????????????????????? 年? 月? 日

 

模板二:非正常辭職情形

對于非正常辭職,不宜使用“辭職通知書”,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通知書”,詳細說明解除理由。(見法律鏈接(一))

解除勞動關系(合同)通知書

XXXXXXXX公司:

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至今已在單位工作了XX個月?,F由于?? ??原因(用人單位的用工或管理行為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實,具體比如: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支付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列舉任意一條或多條都行),本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本人即日起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請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一次性支付本人全部工資(包括全部加班費),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等款項。

此致

XXX(手寫簽名)

????????????????????????????????????????????????????? 年? 月? 日

快遞單示例:

QQ截圖20131222121206

法律鏈接:

(一)《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28.勞動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辭職,后又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迫使其辭職為由,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本文為陳庚華律師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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